2013年國際領袖參訪心得

2013年參加國際領袖參訪計劃-扶助弱勢相關法律心得

2013年1月7日至25日,傑哥張應美國國務院邀請參加國際領袖參訪計劃,一共訪問美國華府、查爾斯頓、鹽湖城及西雅圖等四大城市,在華府期間,考察美國聯邦法律、司法體系及人權和公民權發展;在查爾斯頓除了參觀南北戰爭遺址,瞭解非裔美國人爭取人權歷史外,並拜會當地法院,鹽湖城則參觀監獄和警察局,以及該州對障礙者所提供的服務支援等,至西雅圖亦進一步瞭解障礙者人權案例及反媒體壟斷等議題。

這次參訪美國收穫頗大,已初步瞭解美國公民權及人權的發展及意涵,所謂公民權係指公民有言論自由,新聞自由,集會,宗教,以及擁有自衛武器的權利;所謂人權係指不能因種族不同,性別不同,性取向不同,以及障礙者,而採取歧視的待遇,美國哥倫比亞法律中心簡報表示,美國透過法律申訴程序消除各種歧視措施,由13位審查委員及3位行政訴訟法官作判決,效果卓著。

目前美國最新發展的障礙者議題包括:監獄中障礙者人權的保障,尤其是精神障礙者所衍生之問題探討,以及醫療程序對障礙者人權的保障等,尤其是醫生及家屬是否可逕行決定障礙者之用藥等權利。

本次參訪建議台灣障礙者必須努力之方向為:

1.建議邀請更多律師及法官關切障礙者人權,並準備進行法律訴訟。

2.建議舉辦教師同理心訓練課程,廣邀全國老師積極瞭解障礙者人權及無障礙需求,以便在日後教導更多非障礙者學生具備同理心。

3.參考美國在國務院設置專人負責身心障礙者議題,建議台灣可在行政院層級處設置,以解決跨部會及中央與地方有關障礙者議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