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會宗旨

為消除國人對障礙者的歧視待遇,推廣社會教育,提供法律諮詢,促進國際交流,推動輔具科技及文化創意等工作。本促進會於民國102年籌備成立,以促進障礙者參與社會及公共政策為宗旨。

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主要係推動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,簡稱CRPD)所揭示障礙者權利平等之理念,維護身心障礙者的基本人權,強調障礙者與非障礙者享有一樣的平等之權利,並落實各項無障礙措施,包括:硬體環境無障礙、使用交通工具、利用資訊及通信系統的無障礙。同時透過支持服務及輔具,讓障礙者可以充分地融入社會、自立生活。

我們主張障礙者主流化,期望立法及政府部門制訂所有政策過程中,應積極邀請障礙者參與,所有政策推動也要考量障礙者能夠平等的使用。本會亦積極培育身心障礙者社群,強調障礙者應自我發聲,促進與社會良善之溝通,落實各障別應互相理解、同理心教育、反歧視、尊重與包融,將台灣推向實踐人權、友善人文、無障礙之島。